未经许可,这些重要原材料不得出口!影响有多大?
发布时间:2023-07-10
来源:本站

未经许可,这些重要原材料不得出口!影响有多大?

来源:浙江贸促

7月3日晚间,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公告明确,满足以下特性的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一)镓相关物项。

1.金属镓(单质)。

2. 氮化镓(包括但不限于晶片、粉末、碎料等形态)。

3. 氧化镓(包括但不限于多晶、单晶、晶片、外延片、粉末、碎料等形态)。

4. 磷化镓(包括但不限于多晶、单晶、晶片、外延片等形态)。

5. 砷化镓(包括但不限于多晶、单晶、晶片、外延片、粉末、碎料等形态)。  

  6.铟镓砷。

7.硒化镓(包括但不限于多晶、单晶、晶片、外延片、粉末、碎料等形态)。

8.锑化镓(包括但不限于多晶、单晶、晶片、外延片、粉末、碎料等形态)。
(二)锗相关物项。

1.金属锗(单质,包括但不限于晶体、粉末、碎料等形态)。

2.区熔锗锭。

3.磷锗锌(包括但不限于晶体、粉末、碎料等形态)。

4.锗外延生长衬底。

5.二氧化锗。

6.四氯化锗。
公告还指出,出口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许可手续,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填写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文件:(一)出口合同、协议的原件或者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扫描件;(二)拟出口物项的技术说明或者检测报告;(三)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四)进口商和最终用户情况介绍;(五)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