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Mobile Access Equipment)作出反补贴终裁,同时,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反倾销终裁结果作出修改,反补贴措施和反倾销措施合并后,最终反补贴税率和调整后的反倾销税率详见下表。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8427 10 10、ex8427 20 19、ex8428 90 90、ex8431 20 00和ex8431 39 00(TARIC编码为8427 10 10 10、8427 20 19 10、8428 90 90 20、8431 20 00 60和8431 39 00 10)项下的产品。本案补贴调查期为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补贴调查期结束。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3年11月13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发起反倾销调查。
附表:欧盟对华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最终反补贴税率和调整后的反倾销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