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9日,埃及投资和外贸部在官方公报发布2025年第4号公告称,依据部长2025年2月5日第50号令,通过了顾问委员会提出的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建议,决定调整原产于中国和泰国卡客车轮胎(New Pneumatic Tires, of Rubber, of a kind Used On Buses or Lorries, Other than Light Truck (Pickup) Tires)的反倾销税,调整之后,中国税率为到岸价22%~56%;泰国税率为到岸价6%~20%。涉案产品的埃及税号为40 11 20 00 1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